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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05版药典有关“林下参”修改意见



▲图为:各种年限籽货标本的典型形态
对05版药典有关“林下参”修改意见
十一月二十七日,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“野山人参资源的恢复和发展”学术研讨会,会上许多专家对05版药典有关“林下参”内容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,我将要点汇总如下:

一、“林下参”的积极意义
野山人参数量越来越稀少,应属保护,不能作为药品供中医临床所需。05版药典将“山参”改为“林下参”引导大家关注东北林下人参产业的发展,尤其鼓励人工繁衍自然生长的林下籽货抚育,是有积极意义的。
二、“林下参”名称的修改
东北林下人参,长有不同生态下的人参:
①.鸟兽传播自然繁殖的野山人参;
②.人工撒籽、自然生长的林下籽货;
③.各种小苗移入山林的林下趴货(移山参);
④.小树林中的池底货。
05版意指其中之一种“人工撒籽”,而取名“林下参”包含了全部四种,涵盖的范围太广,词未达意。建议改为“林下山参”更为妥贴,“林下”意为森林中自然生长,“林下山参”意指林下籽货,有别于 “山参”,仍有人工繁衍的行为。经过几代野化,可脱掉“林下”帽子,恢复“山参”名称。
三、“林下参”性状描述错误
野山参和林下山参,固定一地生长,一直不移动,主根上部有清晰环纹,中下部绝对无纹,这是他们的典型特征。一当移动,无论是移山参(各种林下趴)、趴货、家参,环纹都会扩散至中下部。药典“林下参”特征描述 “中下部有环纹”这是常识性错误。莫非要把移山参、趴货、池底都包括进去?广大人参界人士十分不解,有违鼓励林下籽货抚育,恢复野山人参资源的初衷。
四、建议组织专业人士编写初稿
短短几行内容,还有几处小问题值得商榷。人参是中药中最为瞩目的品种,建议草拟初稿时吸收人参界专业人士共同形成,然后送交药典委员会审批,以避免一家之说的偏颇,学术不足的缺陷。
“林下参”名词与内容已引起产地与销地广泛的反响,这是件好事,说明大家越来越重视药典。为了维护药典的权威性,尽早尽快修改是上策。以上意见供参考。
呈送 国家药典委员会
附照片,说明各种年限籽货标本的典型形态。
杭州野山参博物
方土福
二00六年元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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